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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医保门诊慢病报销规定

来源:修星教育


法律分析:

职工、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疾医疗费用,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,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:

1、职工就医,由统筹基金支付80%,个人自付20%

2、退休人员就医,由统筹基金支付85%,个人自付15%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、抢救的医疗费用,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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